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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6月19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401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以14015180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4015180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40151300股赞成,0股反对,500股弃权,通过了’97年度决算和’98预算;
   四、以14015180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七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7,195,984.40元,减去97年3月份已分配利润8,083,760.57元后,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911,222.38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455,611.20元,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4,053,623.03元,余37,691,767.22元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在1998年中期前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140151300股赞成,0股反对,500股弃权,通过了’97年度报告;
   六、以14015180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以140151300股赞成,0股反对,50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增选许统邦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14015180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增选黄志东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以140151800股同意,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1331万元(控股62%)与四川艺精技术开发总公司合资经营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