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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于1999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22418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董事会1998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监事会1998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224179380股赞成,3400股弃权,通过了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7166520.27元,加上汕头市审计局对公司1997年度调增净利润1127782.82元,合共88294303.0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829430.31元,5%公益金4414715.15元。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628511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691767.22元(未作调整),减去中期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615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56813.98元,本公司拟以199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00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共计送出32800000元,剩余12156813.98元。
    五、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199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以224182780股赞成全票通过了关于聘请广东安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