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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工作情况

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二次会议,列席了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于200243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1年年度报告;关于同意姚光裕先生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推荐陈志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决议内容刊登于200245日《中国证券》及《证券时报》上。

第二届监事会于2002820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报告指定监事会联系人;关于本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上述决议内容刊登于2002822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2、公司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负责,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必要的、合理的。

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准确、可信,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0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项目投资方式的改变,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股东利益。项目的实施将使企业生产设备、产品技术、产品档次全面提升,增强企业竞争力。项目投资方式的变更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短期国债,目的在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投资风险小,投资决策程序合法,无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权益。